关于长林公司建厂50周年庆典活动的通告
发布者:本公司   时间:2016-10-09 13:57:11   浏览次数:19570

今年,长林已走过五十年的风雨历程。为追寻长林五十年来艰苦创业、改革发展的历史足迹,弘扬和传承长林人“团结实干,勤奋创新”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激励新一代长林人阔步迈上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征程,公司决定在2016年组织开展庆祝长林公司建厂50周年相关活动。现将相关活动安排通告如下:

一、活动日程安排

1、邀请嘉宾报到时间:2016年11月20日。

2、纪念活动时间:2016年11月21日。

11月21日上午:组织嘉宾参观新厂和老照片、摄影及书画展,召开嘉宾座谈会。

11月21日下午:隆重召开建厂50周年纪念大会,演出文艺节目,举行庆祝晚宴。

二、征文活动    

1、征文主题:《我与长林》。内容以反映企业改革历程、重大历史事件回顾、模范人物事迹、职工成长风采、管理创新成就等均可。    

2、文体要求:散文、诗歌、通讯、报告文学、评论、杂文、短论、个人心得等均可,提倡以记叙性文体为主。文章内容要思想鲜明,积极向上,语句通顺,结构条理清晰,文章篇幅适中(3000字以内)。

3、将选用部分优秀征文刊登在公司报刊和网站专栏里。

三、怀旧老照片、摄影、书画展活动

1、作品主题:

(1)老照片以反映长林和个人群体成长历程包括工作、生活、娱乐等相关的内容,并作出主题标注;

(2)摄影、书画作品应与反映长林情结相关。

2、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,能充分展示长林50年来发展变化,回顾长林50年来的发展历程和重大事例等。

3、怀旧老照片、摄影、书画作品一经选用将制作成光盘发给嘉宾和投稿人,同时在公司网站上展出。

4、公司将选用部分作品进行实物展出。对被选中展出的作品,公司将通知作者提供原作纸质稿件。    

四、相关要求    

1、投稿截止日期:2016年9月30日。

2、投稿要求:

(1)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投稿(怀旧老照片可以原版提供)。电子版格式:JPG,像素不超过1200X1200;各类投稿作品须注明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。

(2)本公司员工投稿原则上以各党支部或分工会的方式集中报送。

(3)其他人员请将作品的电子版稿件寄QQ邮箱:2975955469@qq.com

(4)怀旧老照片尺寸控制在8寸和16寸之间(老照片可以原版原尺寸);书画作品不大于1200mmX1200mm或4尺宣及以下。

3、投稿地址: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1788号信达长林公司行政部,邮编:338004,联系电话:0970-6352101。

4、所有作品除特殊情况外,不返还作者本人,由公司统一留存。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。

5、为扩大厂庆活动的宣传与交流,方便大家投寄稿件和共享信息,公司建立了厂庆活动联系QQ号:2975955469,QQ群:235512844;(名称:长林机械)。

欢迎各位长林人积极加入并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
 

特此通告。

 

 

二0一六年八月十八日